2006年6月12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七版:前沿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未贪分文的副市长渎职被判刑2年
  近日,原昆明市副市长平愚山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一案二审终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平愚山有期徒刑2年,缓期2年执行。

  渎职案涉案金额高达数亿元,
  却未查出贪污受贿犯罪
  一般来说,透过渎职犯罪案件的背后,总离不开的是嫌疑人贪污受贿之类的贪欲膨胀。然而,随着案件查处的深入,平愚山案却显示出其独特之处:涉案金额高达数亿元,却没有查出个人贪污受贿的行为。
  在检察机关对平愚山采取强制措施的第二天,办案人员对其进一步侦查。首先是对平愚山的住宅和办公室进行搜查。结果是,作为副市长的平愚山,他的家庭摆设十分普通,与一般工薪阶层没有两样。在办公室,同样没有查到任何值钱或是有价值的东西。
  紧接着是围绕平愚山的家庭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最先是查询其银行存款。办案人员通过公安户政管理部门调取平愚山及其近亲属的户口档案资料,作为银行存款查询的范围,然后到各个重点银行进行存款查询,发现平愚山一家三人在上述银行的存款仅9万元,其他人员中未发现有巨额存款。其次,调查其主要家庭财产。办案人员调查发现平愚山夫妻在昆明共有两处房产:单位房改福利房一套,购买总价6.68万元;2004年9月28日购买的商品房一套,总价50万元,25万元首付款是从其家庭存款中支付,另外25万元通过建设银行办理了10年期按揭。通过调查未发现平愚山夫妻有汽车等其他大额财产存在。根据侦查的情况,办案人员认为平愚山的家庭财产属于正常收入范围,尚无证据证实平愚山存在贪污贿赂等犯罪问题。
  平愚山工作之余最大的爱好便是读书,他的家里摆满了各式各样图书。负责执行搜查任务的一名办案人员曾开玩笑说:“没想到,平副市长可能最值钱的东西就是书。”也许因为这样,平时得到平愚山重用的人似乎都是和他志趣相投的人,比如间接致使平愚山走向犯罪道路的郑在春等人,最大的爱好也是藏书、爱书,家里摆放的书同样琳琅满目。
  一名领导为此曾说过,平愚山案件的教育意义在于,这是一件没有装腰包的渎职犯罪。检察机关进一步侦查情况也表明,在平愚山违法犯罪行为中,的确没有为个人谋取私利的行为存在。

  犯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
  未贪分文的副市长被判刑
  2005年5月31日,经云南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终结,平愚山案被移送审查起诉。2005年9月28日,昆明市检察院就此案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平愚山涉嫌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2006年1月,昆明市中级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站在被告人席上的平愚山矢口否认自己的犯罪行为,辩称一切都是由于特殊的原因和我国的历史条件造成的。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平愚山在担任昆明市财政局局长期间,基于使财政资金增值的动机,违反国家有关财政资金的管理规定,将5000万元预算外财政资金存入信托公司,造成142.3万元至今未能收回的后果,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照实施行为时的法律,已构成玩忽职守罪,依照现行刑法则构成滥用职权罪。鉴于被告人平愚山行为时的主观动机及当时的具体情况和案发后确有认罪、悔罪态度,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之规定可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同时还认为,被告人平愚山在任昆明市财政局局长期间,未按规定认真履行对国债发行、交易的监督和管理职责,对昆明市国库券交易部的工作监督不力,管理失控,致使交易部的非法经营行为长期得不到制止,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构成玩忽职守罪。鉴于被告人平愚山对交易部非法经营行为主要负有监督不力、管理失控的领导责任,而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直接原因是交易部及其负责人郑在春等人的违法犯罪活动,故对被告人平愚山依法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其有较好的认罪、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依法对其适用缓刑。
  今年2月,昆明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平愚山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一审宣判后,平愚山不服,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判决认定被告人平愚山的犯罪事实清楚,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原审庭审质证、认证,合法属实,足以认定。近日,云南省高级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